《財經詞彙》現金充裕剝離
周振宇,11.17.14
巴菲特的波克夏公司用現金充裕剝離的交易方式,收購寶鹼(P&G)旗下金頂電池(Duracell),節稅10億元。現金充裕剝離(Cash-Rich
Split -Off)是指交易一方以對方企業的流通股,收購旗下現金充裕的附屬業務(被剝離企業),也被視為全股權併購的衍生。
這也是國稅局允許的合理避稅方式,從理論上說,兩家交易企業僅是資產交換。即使其中有巨額收益,但因為實際並未出售任何資產,也就是無需納稅。購入資產方由此剩下巨額稅收
,而轉讓業務一方往往也能以折扣價格購回自己的流通股,作為分享稅收優惠所得。巴菲特可謂精通該類省稅方法,過去一年收購Phillips66公司的子公司,以及葛拉漢旗下的邁阿密PLG-TV電視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