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財經詞彙》風險共擔
李玉焜,September
09, 2013
這是由股神巴菲特(Warren Buffett)創造出來的片語,指企業高階主管自掏腰包買下公司股票,以確保公司由利害與共的人來管理。
聯邦監管單位8月公布草案,依據風險共擔(skin
in the game)原則,要求貸款業者自行持有部分證券化的房貸,以防止房市泡沫再次發生。
新規則是為防範銀行簽發高風險性貸款而不受懲罰的狀況再度發生。2007到2009年金融危機的主因,就是銀行認為就算那些出售給投資人的房貸商品出現違約,他們也不會受損,因此採用不負責任的貸款審核標準。
2010年陶德-佛朗克(Dodd-Frank)金改法案,也要求銀行及債券發行人持有自己銷售的貸款商品。
房市產業及消費者團體已經進行了兩年多的國會遊說活動,反對該法案,因為他們認為這將傷及房市復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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